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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09年金桥奖学金评比工作的通知
 
【字体: 】【日期:2009/12/3】【作者/来源: 】【阅读:141次】【关 闭
 
 

海事与港航学院

关于开展2009年金桥奖学金评比工作的通知

 

航海、轮机、船舶电气专业各班级:

为加强校企合作,促进我院学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先进,激励我院航海、轮机、船舶电气专业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积极投身航海事业。经金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我院拟在12月上旬开展2009年金桥奖学金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金桥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的原则,由各班正、副班长和正、副团支书组成五人审核小组,在班主任的具体指导下组织落实。

二、金桥奖学金的评比条件

(一)达到2009年学院学生手册评定“三好学生”条件,如未达到条件则按综合测评分择优评选;

(二)大学英语必须通过A级或B级;

(三)能积极参与组织、策划班级、学院的集体活动,社会实践能力强,为学院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评选对象

我院航海、轮机、船舶电气专业全日制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学生。

四、金桥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一)分别在航海、轮机、船舶电气专业共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2名。

(二)一等奖1000元人民币;二等奖800元人民币;三等奖500元人民币;总奖金20000元。

(三)由惠州市金桥海运有限公司颁发证书。

五、金桥奖学金评比程序

由符合评比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初审后,报海事与港航学院复审后公示,由金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具体为:

(一)申请:自评符合金桥奖学金条件的候选人,均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金桥奖学金申请表》,附上教务处打印的学习成绩单,提交班主任初审;

(二)初审:申请人所属班主任对符合条件候选人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并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提出评价意见;

(三)复审:海事与港航学院对申请人的实际表现、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

(四)公示:海事与港航学院对拟批奖学金的候选人名单张榜公示,期限为3天;

(五)核准:由评审委确定奖学金获得者。

 

附件:《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金桥奖学金申请表》

 

海事与港航学院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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