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现将中秋、国庆节放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单位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处置能力,强化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工作。
二、做好节前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放假之前,各部门单位要提醒师生员工注意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外出的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教育工作。
三、做好节前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放假之前,各部门单位应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内容要包括消防、治安及生产安全(学生顶岗实习)等方面,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重大隐患需要学院协调解决的,请与安全保卫处联系。请各部门单位9月28日下午4点前完成节前安全自查并及时报送9月份月度自查表。安全保卫部门29日组织节前专项安全检查。
三、学生管理部门要做好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严禁在学生公寓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和违规使用电脑,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严格做好中秋、国庆放假期间集体活动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对于已审批同意的活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安全。对于未经审批擅自组织同学外出、私自包车者,一经发现要及时阻止,并予严肃批评,对于不听劝阻,一意孤行者,学院将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由组织者承担一切责任。
四、放假期间,在校学生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自觉遵守学院管理规定,严禁酗酒,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脑,严禁燃放孔明灯,严禁留宿校外人员。学生公寓管理部要做好放期期间学生公寓门岗管理和楼宇守护工作,加强学生宿舍的巡查,发现学生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教育。
五、后勤部门要做好饮食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承租、承包方责任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管理,严把食品采购、贮存、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安全检查关,每天要对食堂进行检查,严防中毒事件发生;要有效地保证学生食堂饭菜质量、价格的基本稳定;要对租借的房屋、场馆、商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给予纠正和整改,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六、考试中心、粤通发展公司、后勤部门要做好车辆保管和行驶安全教育工作,对所有参加运行的车辆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集中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以保证节假日车辆运行安全;要严格遵守学院车辆出入管理规定,严禁把车辆交由未考取驾驶员证的人员使用。教职工在校园驾驶车辆,必须慢行,在确保行人安全的情况下通过校园。
七、加强值班和应急准备工作。学生管理部门要安排学生干部留意学院安全动态,安排辅导员值勤,并把值勤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备学院干部值班室(校区警务室)。值班干部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岗位,加强校园巡查,做好值班记录,遇有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处置,并报告学院值班领导。
八、按照公安机关的相关工作要求,请各有关部门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与引导,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登记、审核、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把外来务工人员名册报安全保卫处备案,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九、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网络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安排专人值班,严密监控网络信息,防止不良信息的传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