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级新生入学须知
衷心祝贺你考入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为方便你办理入学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缴费注册: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新生接到录取通知后请按附件1的要求,于9月5日前将学费、住宿费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金(详见附件3)的总额存入或汇入我院寄发的民生银行卡上,完成缴费注册手续(财务将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划账,学生无需到校)。如收到学院寄来资料中无民生银行卡者,请在报到当天携带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异地刷卡消费由我校支付手续费)或现金到学院财务处缴费注册,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请注意:9月5日前无法存汇款办理缴费注册手续者,须与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进行电话预约注册(联系方式见第八点)。
二、报到入学时间:2012年9月13日
请勿提前到校,新生报到后即入住学院,新学期正式开学。9月13日晚上20:00前未办理报到手续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院将报省招生办注销入学资格。无法按时到校的,务必提前与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三、报到地点:学院北校区(广州市花都区工业大道11号)
四、报到流程:见附件2。
五、入学须携带材料
1、新生《录取通知书》;
2、党、团员组织关系;
3、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相片5张;
4、新生纸质档案(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中学或中学所在地县(区)招办领取,不得拆封损坏);
5、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A4纸);
6、办理户口迁移的相关材料。
六、户口迁移 根据广公(户)字[2003]186号文的精神,就读我省高等院校的新生,考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由公安派出所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上注明该生的居民身份证号,并加盖户口专用章。
2、将户口迁到我院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录取通知书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交学院办理有关手续。①迁入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工业大道11号;②迁移证上的各项内容必须齐全、具体,“出生地”、“籍贯”一栏要求填写至“县级市、县、区”一级,字迹端正清楚,涂改无效;③如姓名是生僻字者,可以手写,但必须加盖派出所更正公章;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等三证的名字必须一致。
七、查验适龄公民《广东省公民兵役证》 按照粤征[2012]6号文的要求,新生入学后要查验广东省籍18-24周岁适龄男性公民的《广东省公民兵役证》。新生入学前须到户籍所在地的兵役机关办理兵役登记,在报到当天携带《广东省公民兵役证》原件进行信息核验。
八、新生咨询 电话:020-86862090(开通时间08:30-11:30,14:30-16:30)。
如需咨询专业建设情况,请于9月3日后拨打各专业所属二级学院电话(海事与港航学院020-86872128;口岸商贸学院020-86867007;交通信息学院020-86870678)。
九、学院网址:www.gdcp.cn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八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