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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专项基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字体: 】【日期:2015/5/20】【作者/来源:海事学院 】【阅读:64次】【关 闭
  

各班级:

 经院长办公会会议通过,从2015年起学院每年投入10万元的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专项基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和服务工作,支持毕业生顺利就业、自主创业。

 为做好2015届毕业生帮扶资金的申领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1、 根据各二级学院4月份上报的就业数据,目前有部分学生存在“有就业意愿,多次投简历,未顺利就业”的情况,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帮助其做好求职材料、求职技能、职业定位的指导,同时其可向学院申请就业困难帮扶资金,按《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办法》第七条第2点要求提交申请书、求职材料并承诺所得资助用于求职应聘,二级学院对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无违纪记录、能如期毕业。

 2、 凡自主创业的2015届毕业生,均可在2015年内(截止至20151231日)申请创业补贴。有创业意向者须提交详细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及申请表;已办理实体创业的,申请时须提交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项目,还可凭创业者身份证明及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详情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

 3、 第一、二项由各二级学院于610日前接受学生申请,收集学生的申报材料,汇总《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汇总表》,613日前交给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报学院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到学生工行账号。毕业离校后仍需申请帮扶的,可直接向就业指导中心提交申请。

附件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困难学生就业创业帮扶基金申请表.doc

附件2: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汇总表.doc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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