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学院2015届毕业生办理毕业手续指引
办理手续时间:6月26日8:00—16:00 办公地点:芙蓉号广场前(若下雨,地点将换在综合楼底)
一、毕业生回校相关工作
1、工作流程
到班主任处报到→办理离校手续→填写本人就业去向→填写并交相关调查资料(交实习日志、实习鉴定表、毕业生追踪调查表、校外顶岗实习质量评价的问卷调查表,填写《专业调查表》)→发毕业证、报到证等。
2、没有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填写本人的就业去向(含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毕业生领取到报到证后需将报到证带到生源地报到)、户口迁移证,领取户口迁移证的同学需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入学时迁户口到学校的同学,由学校保卫处统一办理户口迁出,毕业生只需回校领取户口迁移证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入户即可)
3、已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填写本人就业去向(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签订《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暂缓就业毕业生计划生育管理协议》和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交班主任(由二级学院汇总后交到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一份由毕业生本人保管。领取毕业证。
4、结业生:
(1)结业生原则上不派遣(即没有报到证),如有单位接收,需办理报到证的,通过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向省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办理,但报到证中要注明结业生。
(2)结业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在发证日起三个月内可纳入当年方案派遣,凭学校教务部门延长学制证明、毕业证复印件,通过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超过三个月不受理派遣申请,并凭毕业资格证明到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流程:本人到党组织关系办理点(接待现场)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领取党籍档案材料(介绍信、党籍档案在90天内交接收单位党组织)。
2、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到所在支部学生党小组负责人处(一小组:江钰茹、二小组:唐嘉慧、三小组:杨学明)交纳党费(交纳至2015年6月)。
三、2015届毕业生相关活动安排
1、8:00——16:00到班主任处填写相应资料,交实习鉴定等表格。
2、8:30——16:00毕业生到班主任处领取毕业证书,由海事学院领导在现场颁发毕业证书封皮。
3、9:00——11:00,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座谈会,参加人员:在校期间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地点:阶梯教室。10点钟后回来的毕业生不能及时参加贷款会议的,可到办公楼106室办理相关手续。
4、11:15,毕业生党员座谈会和申请暂缓就业毕业生座谈会。参加人员:2015届毕业生党员和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地点:24#101。
5、9:00——10:00 各班共50名毕业生代表参加在南校区举行的毕业典礼。集合时间为26日7:40综合楼前,开车时间为8:00。
四、专升本档案办理
请已考上本科的毕业生,凭毕业证或身份证到办公楼305室办理档案手续。
五、手续不齐毕业生的办理
1.欠交学费的毕业生,请到办公楼208室财务科交清学费,凭发票到办公楼205室教务处申请办理毕业证,到班主任处领取户口迁移证。
2.贷款毕业生,凭还款的相关单据到办公楼205室教务处申请办理毕业证,到班主任处领取户口迁移证。
3.未办妥离校清单手续的毕业生,请先办齐手续,凭单到班主任处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六、如有以下问题,请到相关部门咨询
1、有关毕业证事项,请到北校区教务处咨询(办公楼205)。电话:020—86863004
2、有关报到证的问题、协议书的问题,请到北校区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咨询(办公楼305)。电话:020—86862090
3、关于户口迁移证的问题,请到保卫科咨询(办公楼108)。电话:020—86862209
4、大专结业生重修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11月29日 补考时间:2015年11月30日
5、团籍未办理转出签章或遗失需补办请到北校区团委办公室办理。
6、领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凡通过未领取的)到24栋206领取;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未领取证书的请到23栋211室领取;物流专业通过货代证仍未领取的请到继续教育学院领取。 7、毕业生助学贷款的偿还利率和期限,按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的要求还息、还款。需提前还款同学,应在每月 10号之前网上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并在代理行扣款(15号)前将钱存入支付宝。学生网上申请提前还款的网址: https://www.csls.cdb.com.cn/csls.online.main.ActionStuLogin.do?doType=loginQuery。相关操作请登录QQ群共享查阅(群号119041827),咨询电话:020-86872128(海事学院辅导员室)。
七、毕业生须于6月30日(周二)下午前搬离宿舍,后勤处于周二下午四点开始进行宿舍清理。
30日之后仍需在学校住宿的同学,由本人在26日前提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审核、签名后,将申请书交后勤处。后勤处将为已办理离校手续仍需在校住宿的毕业生集中安排宿舍,进行统一管理。离校毕业生在办理手续获得批准后,可在校继续住宿至7月5日。
八、档案查询
2015年9月~12月内到单位(或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外生源为各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查询档案接收情况,如发现有关单位(或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收到档案,请到办公楼305室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查询(电话020-86862090),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寄存在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九、报到证不得擅自涂改、必须妥善保管好,并在报到期限内到单位(或生源地人事局)报到,如在报到期限遗失报到证,应及时向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报告,并由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向省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发,逾期不受理补发手续。
温馨提示:请毕业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证件。
祝:各位毕业生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事业早成!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