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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春季开学教职工疫情防控和培训工作的通知
 
【字体: 】【日期:2021/2/25】【作者/来源:杨浩政 】【阅读:224次】【关 闭
 

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教防组〔2021〕3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1年春季开学教职工疫情防控和培训有关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从零开始”抓实校园疫情防控。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春季学期最大的危险就是思想松懈、心存侥幸。开学后,随着人流、物流增加,容易给病毒可趁之机,校园疫情防控仍有压力,各部门、单位不可麻痹大意,更不可掉以轻心,要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压实责任,从头开始,从零开始,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春季开学万无一失。

二、严把开学“入口关”,继续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单位继续做好日报告、零报告的基础上,特别严格要求做好开学前14天教职工行程和健康监测,全面记录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逐一建立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信息准、情况明,对教职工逐人落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报备制度和异常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开学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教职工,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部门和学校。新入职的教职员工要纳入学校疫情防控网络,及时进行健康、行踪监测与管理服务。请各部门于2月27日(星期六)中午12:00前将《广交院教职工行踪和健康状况跟踪表》(记录时间至少为开学前14天,即2月13日至2月26日)通过ICA发至人事处(联系人:袁昆明),人事处将安排专人逐一检查有关登记情况。

三、加强日常管理,做好考勤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按照《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与请假管理办法》做好教职工的出勤管理,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请病假的教职工要进行病因追查,做好因病或因疫情缺勤人员的请假登记、上报和后期追踪工作。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等患病人员要暂缓返校,治愈或解除隔离后方可返校。请各部门(含二级教学部门)于2月27日中午(星期六)12:00前通过ICA一并上报部门教职工2月27日开学出勤情况(联系人:袁昆明)。上报格式如下:2月27日 XXX部门(学院)应到X人 实到X人 缺勤X人,并上报具体缺勤人员姓名和原因,张三(事假及情况)、李四(病假及情况)。专任(或实训)教师具体返校时间由各二级教学部门统筹安排,同时做好考勤和缺勤人员情况上报工作。

四、组织防控培训,加强宣传引导。为增强教职工防控新冠肺炎和相关传染病知识和技能,各部门、单位要通过专题会议、工作群等多渠道、多形式组织教职工认真加强学习,持续做好八个“坚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附件1培训资料,供大家学习,也请教职工微信关注“广东疾控”公众号,自行学习、了解更多防疫防控知识。预防疫情,从我做起,人人有责。

五、收集新学期人员数据信息。新学期因教学安排有变化,为更新三校区人员信息,请各部门将本部门人员姓名、本学期上班或上课校区(可填多个校区)、本学期常驻校区(只填一个校区)、手机号码整理成册(见附件2模板)于3月1日(星期一)下班前通过ICA发送至人事处(联系人:袁昆明)。

 

附件1:防控培训资料

附件2:教职工名册信息表(XXX部门)(模板)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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