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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字体: 】【日期:2009/10/20】【作者/来源: 】【阅读:141次】【关 闭
 
 

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09-2010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额度的通知》(粤教助学[2009]52号)的文件精神,下达我院2009-201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人数为350人,贷款金额为1925000元,人均5500元。现就我院国家助学贷款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贷款人数和名额分配

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以0809级在校生注册人数为基数,按各二级学院0809级在校生注册人数占全院0809级在校生注册人数比例确定各二级学生贷款人数与金额(分配名单附后)。分配给各二级学院贷款金额数为最大值,不得超过;人数可适当上下浮动2-3人。

二、当前贷款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收到学院发的U盾后,要按照要求及时安装程序,迅速展开工作。将本学院的专业管理、班级管理等信息录入国家助学贷款系统。

2、各二级学院根据分配的贷款人数和金额抓紧时间确定本学院的贷款人员名单。拟贷款学生未办理农业银行卡的学生请各二级学院通知抓紧时间办理农业银行卡(广州市区农业银行卡)。收齐提交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人员有关贫困证明等材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用2007-2008学年的版本)。

3、因学生在线申请暂时没有开通,请各二级学院在国家助学贷款系统上录入学生申请信息。

4、请各二级学院通知0809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及时将利息存入农业银行卡,银行将扣利息(合同规定1020扣利息),如逾期不还则视为违约。

5、敬请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辅导员随时关注学生工作群或OA上的通告。

 

学生工作处

〇〇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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