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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3年金桥奖学金评比工作的通知
 
【字体: 】【日期:2013/12/9】【作者/来源:102 】【阅读:90次】【关 闭
  

关于开展2013年金桥奖学金评比工作的通知

海事学院航海、轮机、船电、船体四个专业各班级:

为加强校企合作,促进我院学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先进,激励我院航海、轮机、船电、船体专业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积极投身航海事业。经金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在本月内开展2013年“金桥”奖学金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的原则,由海事学院三个专业系主任、三名辅导员组成六人评审小组,在海事学院党总支书记的具体指导下组织落实。

二、评选条件

(一)达到2013年学院学生手册中的“三好学生”条件,如未达到条件则按学习成绩择优评选;

(二)大学英语必须通过A级;同等条件,通过英语四级或六级者优先。

(三)能积极参与组织、策划班级、学院的集体活动,社会实践能力强,为学院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本学期已评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其他企业奖学金者不再评选本项奖学金。

三、评选对象

我院航海、轮机、船电、船体专业全日制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学生。

四、名额及金额

(一)分别在航海、轮机、船电、船体四个专业中评选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2名。

(二)一等奖奖金为1000元人民币;二等奖奖金为800元人民币;三等奖奖金为500元人民币;总奖金20000元正。

(三)由惠州市金桥海运有限公司颁发奖金及证书。

五、评比程序

由符合评比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初审,报海事与港航学院评审小组评选,对初步确定名单进行公示后,由金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具体为:

(一)申请:自评符合金桥奖学金条件的候选人,均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金桥奖学金申请表》,附上教务处盖章的学习成绩单,提交班主任初审;

个人申请截止日期为20131215,逾期不予受理。

(二)初审:申请人所属班主任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提出评价意见,于20131217日前提交海事与港航学院党总支。

(三)复审:海事与港航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实际表现、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初步确定获奖名单。

(四)公示:海事与港航学院对初步获奖名单张榜公示,期限为3天。

(五)核准: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海事学院将初步确定的获奖名单发给惠州金桥有限公司。由惠州金桥有限公司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奖学金获得者。于本学期末学期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予以公布及颁奖。

附件:《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金桥奖学金申请表》

海事与港航学院

二○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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