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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我院贫困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事项的通知
 
【字体: 】【日期:2014/3/7】【作者/来源:102 】【阅读:135次】【关 闭
 

关于做好我院贫困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毕业班: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省属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446号)精神,为做好我院贫困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做好申请工作。

一、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2014届毕业班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标准为500/人的一次性补贴。

二、申领流程

1201431030日内,各班安排符合条件毕业生自愿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填写《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表1)、提交学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等。

二级学院于331集中填写《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汇总申请学生以上资料,提交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符合条件的,学校在531前将补贴资金发放给毕业生(补贴资金由学校先行垫付,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由省财政厅将补贴资金拨付回学校)。

附表:

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doc(学生本人填写)

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doc(二级学院填写)

 

                          O一四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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