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主任、17届毕业生:
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7届毕业生顶岗实习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毕业班在第五学期前十周仍有正常课程教学,学生要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才能毕业。
二、完成教学任务的并找到实习单位的学生,方可提出顶岗实习申请。
三、办理提前外出顶岗实习手续的流程:
1、单位开具接收函,并加盖公章。(接收函样本见附件)
2、 购买有效的保险(医保或意外保险);
3、缴清三年的学费,凭学费单、接收函、保险单到就业辅导员处领取《毕业生提前实习(就业)审批表》;
4、按表格顺序,找任课老师、班主任、实习指导老师、系主任、教学副院长(综合部主任)、总支书记分别签名。(任课老师签名:只签还没结束的课程)
5、《毕业生提前实习(就业)审批表》复印三份;其中,《单位接收函》、保险单复印件、《毕业生提前实习(就业)审批表》交给就业辅导员(24-103),《毕业生提前实习(就业)审批表》复印件2份分别送给系主任(航海系24-503、轮机系24-305、国航系24-403)、教学副院长(综合部主任)(24-206)。
四、参加实习的学生在24-103就业辅导员处领取并与单位签订《学生实习安全协议书》3份、《计划生育协议书》2份、《基本情况登记表》1份、《毕业生提前实习(就业)审批表》1份,并按要求上交。(单位接收函,将挂电子版到各班QQ群,直接发给单位填写后盖章)
五、办理完手续的同学要在考勤班长处登记,以备任课老师考勤。
海事学院
2016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