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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院级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资助工作的通知
 
【字体: 】【日期:2018/4/20】【作者/来源:练崇权 】【阅读:209次】【关 闭
 

关于做好院级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院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的精准度,学院加强对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和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的指导和帮扶,支持毕业生顺利就业、自主创业。学院设立了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专项资金,根据《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实施办法(修订稿)》的文件精神,请各二学院高度重视,将学校的帮扶精神传达给学生,让学生了解我院的就业创业帮扶政策,发动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切实做好宣传和申报组织工作。现将做好院级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和条件

(一)双困毕业生

1.家庭条件困难;

2.就业态度积极,有强烈就业愿望;

3.多次投递简历,尚未落实就业单位;

4.承诺所得资助用于求职应聘,做到先就业后择业。

(二)创业毕业生

1.是创业项目法人代表或创业团队负责人;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创业项目需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产业导向。

以上申请人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和违纪记录,能顺利完成学业,如期毕业。情况属实,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资格,并依据《学生手册》按有关规定处理。

凡已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就业创业帮扶的应届毕业生,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帮扶。

二、帮扶标准

(一)就业帮扶额度为600/人,帮扶基金主要用于双困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材料准备、交通费用、面试服装费和通讯费用等。

(二)创业帮扶额度分为2000/人、5000/人,按照创业项目实际运作或项目实际运作并完成工商注册两种情况确定帮扶额度,帮扶资金用于创新创业项目支出。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时间:就业帮扶2018412日至425,创业帮扶2018412日至530,自愿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

(二)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帮扶的毕业生均须提交《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基金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工商银行卡复印件(空白处亲笔签名+联系方式)。

2.申请就业帮扶的毕业生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3.申请创业帮扶的毕业生还需提交项目计划书、具有创业实体的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股份协议书复印件。

四、审核流程

(一)二级学院初审

各二级学院根据《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实施办法(修订稿)》的要求,对学生申请材料和申请资格进行初审,于61日上午1200前,提交《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通过OA发送,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申请人的《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基金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证明的纸质材料。

(二)学校复核、审批、公示和资金发放

招生就业处对二级学院初审通过的学生材料进行复核,并提交学生工作委会审批,确定各二学院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名单,统一公示无异议后(公示5个工作日),汇总报送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到毕业生工行账号。

(三)材料审核交接联系人

     天河校区:陈燕慧 020-87025935

     花都校区:王华辉 020-8686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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