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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工作通知
 
【字体: 】【日期:2018/3/20】【作者/来源:练崇权 】【阅读:298次】【关 闭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工作通知

 

各二级学院、毕业班: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部省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项目实行属地管理的通知》 (粤人社函〔2018240),《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人社函〔20151859)精神,为做好我院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发放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做好申请工作。

一、申请项目: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二、补贴对象:2018届应届毕业生

三、补贴条件:

1)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卡等的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持本人残疾证;

3)学制时间内,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补贴标准: 1500/人(一次性补贴)。

五、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2018届毕业生于2018319日起至328日自愿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

2、毕业生在线申请流程:登陆“广东交院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学生中心—信息填报—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填写(基本信息、附件材料、申请资料材料);或登陆就业信息网(就业系统)-事务办理-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下载打印《在穗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签名。

3、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1)《在穗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补贴人员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

3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之一;残疾高校毕业生持有《残疾人证》;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必须是一人一合同编号);(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

(5)学校下发的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空白处亲笔签名+联系方案);

六、审核流程

1、二级学院初审:

各二级学院结合通知要求及附件3的相关材料说明指引,对学生申请材料和申请资格严格进行初审,尤其是困难证件的种类和有效期问题,时间较紧,请务必于330日下午1500前,将《在穗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可从系统导出,最终保留符合条件的学生)加盖学院公章(附件2),以及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提交的附件1及相关申请纸质材料汇总花名册(电子版)以OA报送招生就业处陈燕慧、王华辉老师处。

  注:材料中所提及的所有复印件材料,请各二级学院务必盖章审核是否与原件相符,尤其相关困难证件,须审核原件;申请人员花名册各二学院可在就业系统自行导出。

 2、学校复核

招生就业处对二级学院初审通过的学生材料进行复核,确定各二学院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名单,统一公示无异议后(公示5个工作日),汇总报送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关系到每一位高校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二学院高度重视,务必认真阅读、理解文件内容并安排人员把相关文件精神传达给学生,让学生了解国家的就业扶持政策,发动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组织工作。

 

招生就业处

                                    201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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